本文作者:王子濠,陕西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目前,非专利农药市场表现出非常强劲的态势,有效开发利用即将过期的专利农药,或将决定着我国农药工业发展的速度与水平。那么,如何抓住机遇和挑战?用好、用巧专利过期农药产品,从而给国内农药企业带来更大市场和经济效益。关键就是要强强联合形成同盟,统一部署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安全生产,达到谋势共赢,从而真正破解过期专利产品技术产业链困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东北时强调:″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根基在实体经济,关键在科技创新,方向是产业升级。要牢牢扭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在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整合和优化科教创新资源,加大研发投入,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积极培育产业园区,加强对口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锻长板、补短板相结合,坚持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咬定目标不放松,敢闯敢干加实干,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而对于我们农药行业来说,今年以来也面临市场低迷、产能过剩、内卷更为严重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尤其是氯虫苯甲酰胺等专利产品到期后,企业盲目投资,各自为战,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多隐患。


那么如何积极应对专利过期农药的机遇和挑战,从而真正进行更有效的合理利用呢?事实证明,用好了专利过期农药将为国内农药企业带来更大市场,产生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关键就是要强强联合形成同盟,统一部署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安全生产,真正破解过期专利农药产业链困局,谨防一哄而上,最终达到谋势共赢。


合理利用过期专利技术,对国内农药行业蕴含良好商机


随着开发新农药有效成分的难度逐渐加大,所需投入的时间和资金也在不断攀升,近年来专利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在逐步萎缩,目前约占作物保护市场总额的30%左右,也就是132亿美元左右;专利到期产品约占所有产品总额的32%,合140.8亿美元左右;非专利产品目前占有的比率最高,约为38%,也就是167.2亿美元左右。随着早期的专利农药产品的保护期陆续到期,据悉,到2023年年底,全球将有166个农药专利到期,届时新增加的农药产品市场将达110亿美元,由此可见,专利到期农药品种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那么在目前我国农药行业创新技术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利用过期专利,从而抢占农药市场先机呢?新农药创制周期长、投资大、成功率低,对科研团队水平要求也高。如果能有效地利用过期专利,并且进一步创新,也就可以降低研发的投入和风险。针对现阶段我国农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合理利用和创新发展过期专利农药品种,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和风险,也有助于我国农药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这对于我国农药行业来说是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


目前非专利农药市场表现出非常强劲的态势,今后有效地开发利用即将过期的专利农药,是决定我国农药工业发展速度与水平的关键措施之一。我国农药企业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即将到期的农药专利,无论是农药中间体,还是农药有效成分的开发,都必须从专利技术入手,在前人的技术成果上,通过改革、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这样才能推动农药工业的发展与提升。重点是要紧盯国外专利产品,加紧登记专利过期产品。从我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在新农药创制方面相较于发达国家还比较薄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数不多;而且国内许多农药品种产能过剩严重,加上国外新颖的专利产品不断抢占国内市场,使得很多大宗产品市场较为低迷。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都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专利即将到期的农药品种上。既然国内企业自身没有能力研发新化合物,那么就应该紧跟国际农化公司步伐,及时关注和了解国外即将到期的专利产品,随时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合理应用抓紧登记,这是国内农药企业克敌制胜的法宝。


强强联合科学统筹,合理布局谋势共赢


由于过期农药专利失去了法律保护效力,成为了公有技术,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虽然在法律上是失效了,但是这项发明并没有失效,而且依然是有用的发明、先进的技术,依然可以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以草甘膦为例,虽属于过期专利产品,全球年度销售额却在140亿美元以上。可以说,我国的农药企业科学合理用好专利过期农药,不失为企业扬长避短发展经济的良策。


1. 农药企业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强强联手,组建联盟集团统一部署,科学统筹合理布局。


纵观当今全球拜耳、先正达、巴斯夫、富美实等几大跨国公司,占据了全世界75%以上的市场,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回报。他们通过强强联手、兼并重组,演变成目前的新四强跨国公司。四强公司都特别重视新产品创新研发,每年在农药研发上的投入占公司农药销售额的5%以上,从而保证研发管道中持续有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而且已上市产品中重磅产品也比较多,如拜耳的丙硫菌唑、肟菌酯、吡虫啉,先正达的嘧菌酯、噻虫嗪、硝磺草酮、异丙甲草胺,巴斯夫的吡唑醚菌酯等,这些产品年销售额均超过5亿美元,这一点值得我国农药企业学习借鉴。而作为以仿制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和印度,生产了全世界80%以上的农药(产量),耗尽了我们的资源,牺牲了我们的环境,而我们得到的只是非常微薄的利润。这与国内企业联合意识薄弱,喜欢各自为政,缺乏联合创新、合作共赢意识密切相关。其中我国的吡虫啉、草甘膦等生产销售就是盲目上马、恶性竞争的反面典型案例,值得深思。


(1)强强联合、谋势共赢,有何成效?一是有利于整合资源,最大限度聚集资金、人才、资源等,合理布局,加大对到期专利技术合理应用、技术创新和科研开发投入力度。二是有利于加快农药新产品登记速度,缩短登记时间,及早拿证、批量生产、占领市场、推广应用获得收益,而且成员企业资料还可共享,无需重新登记。三是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质量得到保证,按需定量生产,避免盲目生产、产能过剩风险。四是统一产品价格,外贸出口或者国内销售都按统一价格执行,全国销售一盘棋,不存在恶意竞争、相互杀价等现象,达到了企业生产、销售推广和种植户使用三方共赢。五是有利于铸造农药品牌,产品优质高效,品种供应齐全,市场渠道通畅,配套服务到位,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形成品牌效应。


因此,强强联手、谋势布局、合作共赢,势在必行。首先强强联手必须从资源战略高度出发,梳理合作思路,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互利共赢。所有想要加盟的企业各方都要秉承开放的态度,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互补互助,将集团创新研制的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模式优势与内部其他各个企业的平台优势、产业优势、地方政府资源优势深入挖掘融合,开展全方位合作,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发展。其次联盟集团要认真制定行业规则制度,约束管理成员企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凝聚更多的资源、资金,统一部署科学统筹,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创新研发,共享资源,加快产品登记,早日批量生产;按照国内外市场需要,制定生产计划,集中统一调度,合理布局生产,满足外贸出口和国内生产需要,避免产品积压、产能过剩;统一产品价格,避免恶意竞争,品种齐全供应,市场渠道通畅,加强售后服务,满足客户需要。


(2)强强联手谋发展,借智借力求突破。要想更好地利用专利过期农药,企业还需要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下功夫。光注意选择可利用过期专利产品技术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在应用过期专利产品的同时,不断创新开发。当然开发专利过期的农药品种也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对其进行更有效的利用,还需要从各个方面通盘考虑。首先要选择合适的过期农药专利,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这两个关键因素来选择开发利用过期农药专利品种,着重于过期专利技术的复配、生产工艺的改进以及清洁生产。


由于实施农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农药创新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实现真正的创新价值和创新驱动发展。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考虑″需求″和″可能″,专利即将过期农药的开发利用也是一样,要根据农业病虫草害发生概况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以及可能的条件选择农药品种。


如何合理开发利用专利过期农药?选对品种,找准时机。一要以市场为依据选择开发品种,主要分析农药市场,主要作物市场、转基因作物市场;二要重点选择符合新农药发展方向的品种,例如吡唑醚菌酯和丙硫菌唑。作为强强联合的联盟集团一定要关注农药创新制剂企业的专利战略,在专利过期农药的开发过程中,一方面要全面、认真的查阅基础专利和从属专利,避免侵权;另一方面,还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自身农药创新研制技术水平。在企业仿制产品上市前,应充分地检索和进行市场调研,确认可以避开专利链条上的其他有效专利如方法、中间体、制剂、用途等。在过期农药专利技术开发过程中,要通过合法的″仿中学″″学中创″,走一条从仿制、仿创到完全创制的发展之路,从而达到低投入、高产出的效果。同时,在专利过期农药的开发利用中,企业必须要清洁化生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为清洁化生产有助于企业在利用专利过期农药的过程中,降低成本,减少环境影响。因此,在开发专利过期农药的过程中,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从工艺路线设计出发,提高产品转化率等,还要选择好的工艺条件、安全有效分离措施等,从源头减少″三废″,降低成本。大量的事实证明,用好了国外农药过期专利技术产品,就可实现扬长避短,促进农药行业快速发展。


(3)注重专利有效保护意识,避免遇到侵权风险。在充分合理应用即将到期专利技术时,对于一些企业在仿制过期专利的过程中,通过自主创新,开发了属于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企业就要立即进行申报专利保护。同时,为避免在利用过期专利时,与国外企业产生侵权纠纷,农药企业也要树立侵权风险意识,建立专利预警机制,这是提高研发效率、推进战略部署、做好纠纷应对的重要内容。因为为了保护市场,跨国公司常在有效成分的专利到期后,会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除了原药的专利保护之外,一般还有相关中间体、化合物的新合成方法、新用途以及农药新剂型和农药混剂的专利保护等,这些后续专利,也称为从属专利。如与化合物专利同时申请的多种混剂专利,不可仿制专利仍在有效保护期内的农药;补充保护证书(SPCs)——可以使有效成分的专利保护期延长5年。申请混剂专利——扩大保护范围,也延长了对有效成分的保护。所以,在专利过期农药的开发过程中,一方面要全面、认真地查阅基础专利和从属专利,避免侵权;另一方面,又要在原有专利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积极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研制技术水平。一旦遇到侵权指控时,企业应积极应对,采取评估侵权风险、主动求得和解、收集和保存证据以及运用抗辩技巧来降低赔偿数额等措施避免损失。特别是遇到海外侵权指控时,不要轻易放弃应诉和反诉,要多渠道谋求和解。


2. 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确引导促成企业强强联合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大环境,农药工业的发展也要采取合理的对策措施,走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针对目前我国农药企业纷纷开发生产国外过期农药专利产品的状况,政府部门要引起重视,加强领导,正确引导,促成企业强强联合,整合资源,应对市场需要;同时强化监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农药管理部门通过及时制定农药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发展战略,提出指导意见,甚至包括限制发展的意见,避免对过专利期农药产品一哄而上、盲目上马的乱象。


我国新农药创新研制需要企业强强联手、协同发力。首先要探索建立新农药创新研制″首家″授权保护制度。《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首家″新农药享有6年保护期,可授权其他企业使用新农药资料申请登记,激发″首家″创新研制积极性,提高新农药市场占有率;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农药技术攻关项目资金申报渠道,给予创新研制企业财政金融贷款、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新农药创新研制开发奖励基金,引导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再者就是农药登记部门应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跟进新农药创新研发面临的政策和技术难题,对农业迫切需要、高毒农药替代、″卡脖子″技术的新农药创新研制,可以放宽要求加快评审进程。


3. 行业协会要担当作为出谋划策,积极指导农药企业强强联手


农药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调查收集到期农药专利原药、制剂等方面的全球专利状况、农药销售、推广应用以及市场预期等多方面资料,形成调研报告,召集对该产品感兴趣、有意向的农药企业和有关专家进行座谈会商,成为企业的″好娘家″,把这些工作做细、做实、做成,早日促成规模大型或上市农药企业强强联合形成超大型、功能齐全的联盟集团,更好地促进我国过期专利产品产业链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今年在河北石家庄召开的″2023年度氯虫苯甲酰胺产业链研究组工作会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这次会上有与氯虫苯甲酰胺产业链相关的50多个企业代表欢聚一堂,深入分析了企业氯虫苯甲酰胺产业发展情况,并研讨了2023年工作方案。面对氯虫苯甲酰胺产能释放市场竞争加剧等问题,这个会议开得非常及时,很有必要。但这个会议只是分析了问题,也形成了产业链共识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没有找到问题的实质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行业协会作为农药企业的″娘家″,要积极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面对氯虫苯甲酰胺等产品产能释放市场竞争加剧等问题,除继续做好服务氯虫苯甲酰胺行业各项工作,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开展政策研究、完善行业自律规则体系,还需进一步拓宽氯虫苯甲酰胺市场,规范发展秩序,维护氯虫苯甲酰胺等产品产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还要深入企业,倾听企业的意见,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并通过定期组织通报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早促成国内规模大型企业强强联合,谋势共赢,帮助及时制定有关农药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发展战略,提出指导意见,避免企业一哄而上、盲目生产、恶意竞争现象再次发生,从而保障我国专利过期农药产业链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我们深信,发展源于耕耘、壮大源于合作、成就源于坚守。同样,我们也坚信,通过强强联手,合作共赢,也将破解氯虫苯甲酰胺等过期专利技术产品产业链困局,从而开创氯虫苯甲酰胺等过期专利产品产业链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共同为农业绿色防控、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