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也就是生产农药,必须要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和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条例》还规定:“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和支持农药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生产国家淘汰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不得新增国家限制生产的产品或者国家限制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农药生产企业还应当遵守其规定,并主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管。”这样,新建项目需要发改委立项,环保部门评价、安全部门评价。《办法》规定:“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也就是新建农药企业,必须进入园区。而且在批园区的时候,应该包含准许生产农药的内容。比如煤化工园区,农药生产就难以进入、立项。另外就是需要生产农药相应的设备、仪器、技术人员等,也就是要有生产农药的能力。
 
新建农药生产企业,其实很多的是已经生产农药中间体或者原药,有生产农药的能力,但是没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登记证,以前按照潜规则,以中间体卖给农药生产企业,甚至以原药直接卖给农药制剂生产企业。《条例》要求农药生产企业购买的原药必须有农药原药生产许可证和原药登记证,这就使这些没有生产许可和农药登记证的企业难以再以潜规则进行农药生产。
 
那么,这些企业和其他新办农药生产企业,怎么能生产农药呢?应该有3个途径:
 
一是企业自己向农业农村部申领农药登记证,原药需要1,000万元左右,制剂需要100万元左右,需要3~5年的时间;进入准许生产农药的省级化工园区(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或者工业园区(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保证所需要的设备、仪器、技术人员等条件,通过发改委立项,通过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向省农业农村厅申领农药生产许可证。
 
二是企业兼并重组别的已经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的企业,把兼并的企业变更为自己的企业,登记证的持有人变更为自己企业的持有人,按照《办法》规定,农药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范围或者改变生产地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这样,需要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三是让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的企业兼并重组,自己企业作为兼并方的农药新增生产地址,按照《办法》规定,按新设立农药生产企业要求办理,也需要兼并方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而且,生产的农药标签标注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全部是兼并方的。